lol战斗之夜皮肤领取地址:趴玻璃上做给别人看宝贝-国际锐评丨“关税政客”的计算器怎么算出来的“对等”?
从12日起,中方对所有自美进口商品加征125%关税,以反制美方变本加厉对华征收所谓“对等关税”。与此同时,在世贸组织货物贸易理事会年度首次会议上,中方明确指出,符合世贸规则的“对等”是指贸易方相互给予优惠和便利,并最终实现权利和义务总体平衡。而美方所谓“对等”实则是狭隘、单边和利己,是一种经济胁迫行为。这一发言正本清源,揭穿了美方所谓“对等关税”纯属拙劣而疯狂的强盗逻辑。
在英文中,“对等”一词也可以翻译为“互惠”。世贸组织从未要求各方关税完全一致,这不可能,也不公正。恰恰相反,世贸组织协定明确规定,发达国家不期望从对发展中国家削减关税的承诺中获得互惠,不得要求后者作出与其发展、财政和贸易需求不一致的减让。也就是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非完全互惠”,是多边贸易体制下谈判的重要原则。然而,美国政府偷换概念,以维护“对等”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给全球贸易发展蒙上了阴影。
美方声称,根据世贸组织统计数据,美国的最惠国平均关税税率为世界最低水平,只有3.3%,而中国、印度、巴西、越南等主要贸易伙伴的最惠国税率都比美国要高。据此认为这就是“不对等”,要用“对等关税”加以矫正。听起来振振有辞,实际混淆视听。
世贸组织并没有要求各成员最惠国实施税率完全一致。世贸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是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各成员现行的关税税率是多边谈判的结果,有差异很正常。作为世贸组织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时代的收官之作——乌拉圭回合谈判取得的重要进展之一,就是达成《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GATT1994),各成员谈判形成各自的关税减让表,为全球贸易提供了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按照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目前发达成员的平均约束关税降至3.8%,发展中成员的平均约束关税降至14.4%。那么,为何减让之后发展中国家的税率会高于发达国家?GATT1994第28条给出了答案。该条款指出,关税减让谈判要充分考虑特定成员和特定行业的需求,特别是考虑欠发达国家使用关税来协助经济发展及增加财政收入的特殊需要。这反映出,WTO及其前身GATT非常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贸易自由化的导向之下,给不同发展阶段的成员共同发展机会。关税减让表是根据各成员方的经济发展实际而制定的,目的就是给予发展中成员相关产业一定保护,增强其竞争力。
这意味着,世贸组织的“非完全互惠”原则实际上是广义对等,也就是在考虑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特征的基础上,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总体平衡。美方偷换概念,将成员间的优惠待遇歪曲成“对等数字”,强征“对等关税”,恰恰体现了不对等、不合理,实质是剥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
此外,美方对贸易伙伴征收“对等关税”,违背了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所谓最惠国待遇,是指世贸组织一个成员给予另一个成员某种商品的关税优惠,那么它也必须给予所有其他成员同等的关税优惠。此次美国政府绕开世贸组织、利用国内法对贸易伙伴征收不同的“对等关税”,不仅背离了以非歧视为内核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也是对世贸组织规则的野蛮践踏。

至于美方声称关税“不对等”造成自己在贸易中“吃亏”,更是无稽之谈。美国的贸易逆差是由其比较优势及其形成的贸易格局决定的。比如,美元是世界货币,美国可以通过输出美元来收割世界的财富。当贸易伙伴努力生产时,美国只需超发美元便可获得贸易伙伴产出的果实。可见,美国尽管存在贸易逆差,但享受到了来自世界的优质产品,不仅没有“吃亏”,反而占了世界的便宜。
事实上,从更广泛维度看,美国是当前国际贸易体系主要受益者。美国在服务贸易领域长期保持顺差,2024年顺差约3000亿美元。美国公司收取的知识产权许可费每年超过1440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为美国创造了410万个就业岗位。美国无视这些事实,把货物贸易作为衡量利益得失唯一标准,宣扬美国“吃亏论”,是歪曲和片面的。
世界看得很清楚:美方打着所谓“对等”旗号搞零和博弈,本质上是追求“美国第一”“美国特殊”。然而,打关税战没有赢家,同世界作对,将孤立自己。所谓“对等关税”解决不了美国的贸易逆差,反而会提高美国进口产品价格、加剧美国通胀压力、推升美国人生活成本,最终同“让美国再次伟大”的目标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