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第一”少些好
最近,笔者在和基层干部闲谈时听到这么一件事情:这几年某省某地罚没收入连创新高,去年全市罚没收入更是高达 41.6 亿元,按全市人口算,相当于人均被罚 621 元,不仅位列全省第一,在全国设区市中也名列前茅。得 " 第一 " 本是好事,但这种 " 第一 ",还是少些好。
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方式,罚款有其必要性。科学、合理、适度的罚款,能够让被罚对象在经受经济损失的痛楚中得到惩戒和教育,起到警示和规范作用。但是,一旦罚款走形变味,变成一个地方填补财政窟窿的工具、变成单位和部门创收的手段、变成耍官僚主义和权力任性的载体,罚款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非但起不到惩戒和教育的作用,还会带来破坏营商环境、打击经营主体积极性、损害公平正义等一系列负面效应。
罚没收入高如果是因为地域面积广、人口基数大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或者说不经意间、不是主动出击造成的,还情有可原。可事实上,有的地方为了罚款,可以说是 " 绞尽脑汁 "。比如,在一些车流量较大的路段频繁设置不合理的限速标识,让过往司机一不小心就 " 中招 ";有的执法人员为了完成罚款任务,不惜 " 钓鱼执法 ",故意设套布局,常有无辜群众 " 被违法 ";有的地方为了增加罚没收入,不惜 " 小过重罚 ",搞 " 趋利性执法 ",搞 " 远洋捕捞 "。前段时间,某地一家水果店只因在店里贴了张海报,就要被罚款 5 万元,结果引发全网质疑,被网友讥为 " 近海捕捞 "。这些现象警示我们,罚没收入高并不是什么好事。
一个地方一年的罚没收入高达 41.6 亿元,人均被罚 621 元,这些罚款都是正当而合理的吗?有没有 " 为罚而罚 " 的趋利性罚款?有没有 " 小过重罚 " 的行为?这些问题恐怕都值得追问。罚没收入过多,会严重损害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严重削弱企业对一个地方的信心,严重影响一个地方的形象。想想看:当听说一个地方罚没收入高居 " 第一 ",谁还敢去那里投资兴业?谁又愿意到这样的地方去发展?如果企业家和人才都被吓跑了,经济活力从何而来?地方发展又靠什么支撑?不把心思放在放水养鱼、呵护青山上,而是放在竭泽而渔上,这种观念如果不改变," 罚没收入的第一 " 迟早会变成 " 经济发展的倒数第一 "。
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公布 12 种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行为。全国不少地方都在推行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很多城市在 2025 年的 " 新春第一会 " 上,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作为 " 置顶 " 议程。越来越多的地方已经清醒认识到:只有搞好营商环境,只有大力培育经营主体,只有开辟更多税源,才能真正迎来百姓欢迎、人人叫好的 " 第一 "。